該項工作自9月1日開始至12月28日結束,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400元。對特困人員給予全額資助;對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納入監測范圍且風險未消除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給予90%定額資助;對其他脫貧人口、二級及以上重度殘疾給予60%定額資助。困難群眾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屬性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享受參保資助,不進行重復資助。